福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收费目录清单明细表 | |||||||
收费单位: 福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类别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1 | 用价格水 | 居民用水 | 抄表收费到户 | 低区第一阶梯(0-18吨)/月:1.66元/吨 低区第二阶梯(19-29吨)/月:2.49元/吨 低区第三阶梯(30吨以上)/月:4.98元/吨 中区第一阶梯(0-18吨)/月:1.76元/吨 中区第二阶梯(19-29吨)/月:2.64元/吨 中区第三阶梯(30吨以上)/月:5.28元/吨 高区第一阶梯(0-18吨)/月:2.01元/吨 高区第二阶梯(19-29吨)/月:3.015元/吨 高区第三阶梯(30吨以上)/月:6.03元/吨 | 1、榕开价[2006]13号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关于调整福州开发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2、马开价[1998]034号福州市马尾区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马尾高区供水价格的批复 3、榕开发改综[2016]108号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马尾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阶格的通知 4、榕开发改综【2017】23号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马尾区自来水价格分类标准的通知 5、榕建公用【2020】5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区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自来水费 | 政府定价 |
合表用户(多户共用一表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低区基础水价/月:1.826元/吨 中区基础水价/月:1.936元/吨 高区基础水价/月:2.211元/吨 | ||||||
机关事业 | 机关、企事业管理机构、社会团体、卫生事业、教育事业、市政、环卫、绿化、小区公建、小区消防等公共服务用水 | 低区基础水价/月:1.66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1.91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24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2.99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4.15元/吨 中区基础水价/月:1.76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02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38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3.17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4.40元/吨 高区基础水价/月:2.01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31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71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3.62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5.03元/吨 | |||||
工商业 | 生产运营和商业服务用水 | 低区基础水价/月:1.80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07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43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3.24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4.50元/吨 中区基础水价/月:1.90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19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57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3.42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4.75元/吨 高区基础水价/月:2.15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47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90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3.87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5.38元/吨 | |||||
建筑业 | 施工临时用水 | 低区基础水价/月:2.20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53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2.97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3.96元/吨 低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5.50元/吨 中区基础水价/月:2.30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65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3.11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4.14元/吨 中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5.75元/吨 高区基础水价/月:2.55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10%以内/月;2.93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10%-20%以内/月;3.44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20%-30%以内/月;4.59元/吨 高区用水量超额30%以上/月;6.38元/吨 | |||||
2 | 代征污水费价格 | 居民用水 | 抄表收费到户 | 0.95元/吨 | 1、榕开发改综[2016]108号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马尾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阶格的通知。 2、榕发改价格[2020】100号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我市五城区市政等公共服务用户污水处理收费类别的函 | 代收污水处理费 | 政府定价 |
合表用户(多户共用一表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0.95元/吨 | ||||||
特种行业用水 | 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 | 1.8元/吨 | |||||
其他行业用水 | 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 | 1.4元/吨 | |||||
3 | 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生活类 | 有物业管理小区代征生活垃圾费标准 | 每户6元/月 | 1、榕政综【2003】8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 2、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1】 33号 《市十三届政府2011年33次常务会议纪要》 3、榕马政办【2016】91号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合并收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代收垃圾处理费 | 政府定价 |
无物业管理小区代征生活垃圾费标准 | 每户9元/月 | ||||||
4 | 计量器具服务费 | DN15-25mm | 每次91元/台 | 1、依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2、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 3、《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 4、《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 5、《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 6、.造价站最新发布的材料机械信息价、市场价 7、福州市住建局、造价站等发布的现行建筑业相关规定。 8、根据《福建省城乡供水条列》第五十九条规定。 9、根据国办函【2020】129号《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清理取消不合理,第(六)小点其他各类收费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资源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鉴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 | 用户提出注册水表送检,送检水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服务费由用户方承担(本费用仅含安装和人工费,不含水表和校验费,适用于因用户方因素引起的服务事项) | 市场调节价 | |
DN32-40mm | 每次172元/台 | ||||||
DN50-80mm | 每次357元/台 | ||||||
DN100mm | 每次536元/台 | ||||||
DN150mm | 每次714元/台 | ||||||
DN200mm | 每次965元/台 | ||||||
5 | 一户一表改造费 | 马尾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 | 多层住宅楼统一申请用户 | 500元/户 | 1、榕开价【2011】1号马尾区物价局关于住宅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的通知 2、依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3、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 | 开展小区供水管网、公共供水管道更新改造,水表出户安装,并就近接通用户户内一个用水点。 | 政府定价 |
6 | 供水接入工程建安费 | 红线内项目 | 按实际施工内容收费 | 1、依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2、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 3、《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 4、《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 5、《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 6、.造价站最新发布的材料机械信息价、市场价 7、福州市住建局、造价站等发布的现行建筑业相关规定。 | 适用于建筑物红线内供水接入工程(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工程除外) | 市场调节价 |